【時間地點】 | 2009年9月27日 廣州 | ||
【培訓講師】 | 鐘永棣 | ||
【參加對象】 | 企業(yè)總經理、人力資源總監(jiān)、人力資源經理、人力資源專員、人力資源相關工作人員、部門經理等. | ||
【參加費用】 | ¥1080元/人 (培訓費、講義、午餐費等) | ||
【會務組織】 | 森濤培訓網(dbslw.com.cn).廣州三策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| ||
【咨詢電話】 | 020-34071250;020-34071978(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(yōu)惠) | ||
【聯(lián) 系 人】 | 龐先生,鄧小姐;13378458028、18924110388(均可加微信) | ||
【在線 QQ 】 | 568499978 | 課綱下載 | |
【溫馨提示】 |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(yè)內部培訓,歡迎來電預約! |
● 課程背景:
《勞動合同法》、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的出臺,引爆了大量勞動爭議!各大媒體報道為“勞動爭議井噴”!珠三角地區(qū)的勞動仲裁部門從2008年1月起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是原來同期的2倍,2008年5月起受理的案件再次翻一翻,為2007年的4倍!2009年,勞動爭議案件繼續(xù)高速增長!
但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的勞動爭議案件來看,無論是追索加班費、還是要求因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要求支付雙倍工資、以及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求支付賠償金等,判決結果顯示,85%都是用人單位敗訴。
行內專家預測,由于廣大企業(yè)的實際做法與法律的要求相差甚遠,今后5年內企業(yè)面臨的勞動爭議將繼續(xù)翻倍遞增,所以有效預防和應對勞動爭議將是人力資源部門首要的工作與責任!
我們能否應對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的核心條款——
第六條: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(jù)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,用人單位應當提供;用人單位不提供的,應當承擔不利后果。
第三十九條: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(jù),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,應當承擔不利后果。
● 課程目的:
1、了解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的核心條款及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序;
2、了解、理解勞動仲裁部門、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觀點;
3、掌握有效預防與應對勞動爭議的知識、技能;
4、培養(yǎng)預測勞動用工風險的思維習慣。
● 培訓內容:
(以真實案例、真實證據(jù)進行“模擬仲裁庭演練”)
1、 法院如何認定雙方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?
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舉證證明不簽訂合同的責任在于勞動者?
2、 法院如何認定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或內容?
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舉證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?
3、 法院如何認定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調崗調薪的理由?
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舉證證明單方調崗調薪的合法性與合理性?
4、 法院如何認定勞動者嚴重失職,造成用人單位重大損失?
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舉證證明“嚴重失職”與“重大損失”?
5、 法院如何認定勞動者嚴重違反企業(yè)規(guī)章制度?
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舉證證明嚴重違反企業(yè)規(guī)章制度?
6、 法院如何認定、推定加班的事實?
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舉證證明勞動者不存在加班?
7、 仲裁、訴訟中,答辯應注意哪些事項?
8、 在仲裁庭審質證階段要注意哪些問題?
9、 用人單位應該如何建立全面的勞動用工風險防范體系?
10、以真實案例、真實證據(jù)進行“模擬仲裁庭演練”?
● 講師介紹:鐘永棣 碩士
勞動仲裁員、華南地區(qū)勞動法實戰(zhàn)派代表之一;國家人力資源管理師、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;通過律師資格考試,F(xiàn)任“南方勞動關系在線”合伙人、首席顧問。兼任南方都市報特約職場顧問、深圳外商投資企業(yè)協(xié)會特聘顧問、廣州人力資源管理協(xié)會/廣州勞動學會特邀講師、中培網構特聘講師/人力資源總監(jiān)班導師、中國招聘熱線常年法律顧問、《人力資源》等相關雜志、媒體撰稿人。曾任廣州市勞動仲裁系統(tǒng)資深仲裁員、共青團廣州青年人才服務中心特聘顧問/講師、智聯(lián)易才人力資源集團華南區(qū)首席勞動法顧問。
曾培訓、咨詢服務的客戶:合生創(chuàng)展、新世界地產、城啟地產、中海地產、方圓地產、珠江監(jiān)理、珠江投資、三新地產、養(yǎng)生堂藥業(yè)、廣西建設銀行、黃振龍涼茶、廣風隆科技、展耀照明、廣州電信、國訊通信股份、愛施德股份、益海糧油集團、金川國際貿易、松廈冷氣、旺大生物科技、中遠物流、日暉園林、歐時力服裝、大禾壽司連鎖、佰搭果餐飲連鎖、最佳女主角美容、怡全皮具、恒威集團、廣發(fā)銀行、中山華泰、風神集團、松下電器、駿豐頻譜、新南方集團、南,F(xiàn)代國際企業(yè)集團、天創(chuàng)鞋業(yè)、逸泉國際大酒店、麗豐控股、羅氏集團、昊天化學企業(yè)集團、通用文具集團、寬訊技術服務、廣藥集團、日松工業(yè)、天力叉車、麗新集團、利海集團、白云心理醫(yī)院等近千家企業(yè)。
實戰(zhàn)經驗:審判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,代理勞動爭議近 400 宗;主講勞動關系管理類公開課、內訓近300 場次,受訓人數(shù)多達2萬人;咨詢策劃勞動關系管理項目近100個。先后在《人力資源》、《南方都市報》等專業(yè)雜志、媒體發(fā)表勞動關系類文章20多編。就華為集體辭職事件,接受多家媒體采訪;由于觀點獨特,先后被21CN等各大網絡傳媒大量轉載。培訓地點涉及華南地區(qū)、華中地區(qū)、華東地區(qū)、華北地區(qū)20多個省會城市及其他大城市。
授課特點:真實案例教學,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(guī)溶入實際管理當中;學員參與討論、互動,課程生動有趣,深入淺出,讓學員迅速學以致用。
王牌課程: 《企業(yè)中高層如何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用工風險》、《企業(yè)勞動關系管理規(guī)章制度撰寫技巧及風險防范》、《勞動合同/培訓協(xié)議/競業(yè)協(xié)議等撰寫技巧及風險防范》、《〈勞動合同法〉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與應對策略》、《有效預防勞動爭議敗訴風險之細節(jié)決定成敗》、《企業(yè)勞動爭議處理實戰(zhàn)技巧及模擬仲裁庭真實案例演練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