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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聘也應簽訂勞動合同 不影響本職工作可兼職

來源:三秦都市報;作者:佚名;發(fā)布用戶:guanlicy;發(fā)布時間:2007-12-21;

讀者:三年前我退休后被單位返聘,單位根據即將實施的《勞動合同法》近日開始與聘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請問我還用不用簽?

律師:退休后被單位返聘,由于存在勞動關系,所以應該簽訂勞動合同,但是社會保險不能重復享受,也就是說,單位只能給你繳納一份社會保險。不管合同名稱咋叫 主要看內容

讀者:單位要求我們重新簽訂勞動合同,但是上面寫的是 “聘用合同”,請問我們能否簽這個合同?

律師: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無差別,只是名稱不同,但主要看清其所規(guī)定的具體內容,涉及到《勞動合同法》所規(guī)定的必備條款是否全面。

不影響正常工作可兼職

讀者:我在某國有單位常年上夜班,白天在民樂園某打印部干兼職工作,《勞動合同法》實施后,不知對我的兼職有無影響?要是被單位知道了是否會停止給我繳納社會保險?

律師:《勞動合同法》對兼職問題這樣規(guī)定,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就職,給原單位工作造成影響,原單位向勞動者提出改正又遭拒絕改正的,用人單位有權與之解除勞動合同。這個條款可以用逆向思維來理解,在一定條件下,兼職是允許的。但前提是不能影響原單位正常的工作,否則違反原單位的規(guī)章制度,結果將是得不償失,另外,需要提醒的是,兼職用人單位不需為兼職人員繳納工資以外的社會保險等。

以上由陜西浩元律師事務所董浩忠主任解答


本報記者 張維

 

 

未告知員工的企業(yè)規(guī)章明年“視為無效”


新華社上海12月20日電(記者高路)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,明年《勞動合同法》施行后,企業(yè)制定的規(guī)章制度在實行前必須公示或告知全體員工,以“內部規(guī)定”等理由未公示、告知的規(guī)章,將依法視為無效,違反這類規(guī)章的員工有權免予處罰。

這位負責人指出,新法施行后,以往一些企業(yè)單方面制定規(guī)章制度、“藏著掖著”不告知勞動者的做法將屬違法。當前,部分企業(yè)應當抓緊梳理、健全規(guī)章制度,并盡到公示、告知義務,以適應新法的要求。

這位負責人說,當前一些企業(yè)對新法“程序公開”要求存在忽視。企業(yè)應當注意的是,即便是內容合法合理的規(guī)章制度,如果企業(yè)沒有盡到告知義務,員工違反這類規(guī)章也有權不受罰。

本報以貫徹《勞動合同法》為主題,對這部法律進行宣傳和解讀,連日來得到了西安騰訊網、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和法律界許多人士的大力支持,如果您想就這部法律表達自己的心聲,請撥打熱線電話或者上網留言。


文章熱詞: 勞動合同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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