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課程簡介]:2008年至今,隨著《勞動合同法》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《社會保險法》《職業(yè)病防治法》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《工傷保險條例》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(guī)定》《企業(yè)民主管理規(guī)定》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(三)》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(四)》《勞務派遣暫行規(guī)定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的陸續(xù)出臺或修正,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案件此起披伏,持續(xù)穩(wěn)中有漲;當中大部分的案件均以用人單位敗訴告終。 ...
【時間地點】 | 2022年1月15日 杭州 | |
【培訓講師】 | 鐘永棣 | |
【參加對象】 | HR管理者、企業(yè)中高層、法務人員、工會干部 | |
【參加費用】 | ¥2500元/人 | |
【會務組織】 | 森濤培訓網(dbslw.com.cn).廣州三策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| |
【咨詢電話】 | 020-34071250;020-34071978(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(yōu)惠) | |
【聯 系 人】 | 龐先生,鄧小姐;13378458028、18924110388(均可加微信) | |
【在線 QQ 】 | 568499978 | 課綱下載 |
【溫馨提示】 |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(yè)內部培訓,歡迎來電預約! |
課程說明
2008年至今,隨著《勞動合同法》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《社會保險法》《職業(yè)病防治法》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《工傷保險條例》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(guī)定》《企業(yè)民主管理規(guī)定》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(三)》《勞動爭議司法解釋(四)》《勞務派遣暫行規(guī)定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的陸續(xù)出臺或修正,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案件此起披伏,持續(xù)穩(wěn)中有漲;當中大部分的案件均以用人單位敗訴告終?梢哉f,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無處不在,“傳統、粗放、隨便”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正接受著法律的挑戰(zhàn)和考驗!廣大用人單位很有必要盡快了解相關政策法律法規(guī),掌握防范用工風險和化解勞動爭議的技能技巧,以迅速杜絕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(fā)生及敗訴的概率!
課程收益
1、了解勞動用工過程的法律風險
2、理解與勞動用工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(guī)
3、強化管理者的法律風險意識、證據保留意識
4、掌握有效預防和應對風險的實戰(zhàn)技能及方法工具
課程大綱
專題一:違紀違規(guī)問題員工處理
1. 勞動者往往拒絕簽收處分、解雇通知書,如何應對?
2. 問題員工往往拒絕提交《檢討書》或否認違紀違規(guī)事實,用人單位該如何收集證據?
3. 對于違紀員工,應該在什么時間內處理?
4. 怎樣理解“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(guī)章制度”?
5. 如何在《懲罰條例》中描述“一般違紀”、“較重違紀”及“嚴重違紀”?
6. 怎樣理解“嚴重失職,營私舞弊,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”?
7. 如何界定“重大損害”,“重大損害”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?
8. 如何追究“嚴重失職、嚴重違紀違規(guī)”者的法律責任?
9. 能否直接規(guī)定“禁止兼職,否則視為嚴重違紀違規(guī)”?
10. 直線部門經理擅自口頭辭退員工,仲裁機構往往認定用人單位非法解雇,用人單位該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敗訴?
11. 勞動者不辭而別、無故曠工,卻主張被用人單位口頭解雇,往往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持,用人單位該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敗訴?
12. 員工被判刑了,勞動關系怎樣處理?
13. “錄音錄象”證據,仲裁與法院是否采信;用人單位內部OA系統上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;電子郵件、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?
專題二:勞動關系解除終止
1.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約定支付適當的經濟補償,事后勞動者追討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,仲裁機構有可能支持勞動者的訴求,用人單位如何避免案件敗訴?
2. 能否與“三期婦女、特殊保護期間的員工”協商解除,如何規(guī)避風險?
3. 員工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即自行離職,用人單位能否扣減其工資?
4. 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內,用人單位批準其離職,可能有風險,如何化解?
5. 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后,用人單位批準其離職,也可能有風險,如何化解?
6. 對于患病員工,能否解除,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?
7. 實行末位淘汰制,以末位排名為由解雇員工,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,用人單位該如何做,才避免案件敗訴?
8. 以“組織架構調整,無合適崗位安排”為由解雇員工,感覺非常符合常理,但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,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避免風險?
9. 以“經濟性裁員”名義解雇員工,感覺非常符合常理,但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,用人單位該如何操作?
10. 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》如果表述不當,往往成為勞動者打贏官司的有力證據,用人單位該如何書寫,才避免案件敗訴而承擔法律責任?
11. 解除勞動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會的意見,是否構成非法解除?
12. 勞動合同到期后,經常出現該終止的忘記辦理終止手續(xù),該續(xù)簽的忘記辦理續(xù)簽手續(xù),其引發(fā)的風險非常大;那么用人單位該如何規(guī)避風險?
專題三:經濟補償
1. 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哪些?
2.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?
3. 勞動者可否同時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和賠償金?
4. 經濟補償計算的基數及標準如何確定?
5. 解除前12個月內員工休過醫(yī)療期,其平均工資如何認定?
6. 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的適用范圍?
7. 如何計算《勞動合同法》生效前后的經濟補償年限?
8. 如何理解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,按一年計算;不滿六個月的,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”?
9. 勞動合同法環(huán)境下“50%額外經濟補償金”是否繼續(xù)適用?
10. 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代通知金標準是多少?
違法解除下是否存在代通知金?
講師介紹
鐘永棣——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
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勞動關系管理實戰(zhàn)專家
勞動仲裁員、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專家
人力資源管理師、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
勞動關系協調師、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
國內原創(chuàng)型、實戰(zhàn)型、顧問型的培訓師
國內第一批倡導、傳播、實施“國家勞動法與企業(yè)薪酬績效有機整合”的先行者。
現任“勞律通法律顧問服務中心”首席顧問,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董事顧問;兼任時代光華培訓機構、中華創(chuàng)世紀培訓網、深圳外商投資企業(yè)協會、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、廣州市勞動保障學會、廣州市就業(yè)訓練中心、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、香港工業(yè)總會、中山大學、華南理工大學、浙江大學等200多家培訓公司、行業(yè)協會、有關機構的簽約講師、特聘顧問。
曾在《廣州日報》、《南方都市報》、《中國社會科學報》、《人力資源》、《香港工業(yè)總會月刊》等報刊、雜志、媒體發(fā)表專業(yè)文章或采訪稿100多篇。